一名女子2014年到大學攻讀碩士,在已婚的教授指導下完成台南傳播論文,沒想到兩人卻發展出台南偷吃不倫師生戀,去年4月接到妻電話質問,坦承台南陪睡妹每月嘿咻1、2次,雖事後辯稱,否認台南伴遊婚外情,但台北地院認定她的辯詞不合常理,估算台南雙飛至少發生49次性行為,判廖女應賠謝妻5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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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妻主張依據通話錄音,廖女向她坦承與謝男交往49個月,若每月2次性行為,共有98次通姦行為,此外兩人姦情還有出遊親暱照片及廖女稱呼謝男「老爺、公公」等簡訊為證,她也因丈夫外遇而罹患憂鬱症、恐慌症,因此要求廖女應賠償她2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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